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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麦院校-教育部第一批公布的10个国家部分学校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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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公布名单根据有关情况定期调整,目前为第十版,更新时间为2007年6月29日,查看最近更新的数据) |
| 教育部第一批公布的10个国家部分学校名单(2007年6月29日公布的名单中英国学校名单有更新) : | |||||||||
| 塞浦路斯院校 | 丹麦院校 | 英国院校 | 希腊院校 | 荷兰院校 | 爱尔兰院校 | 马来西亚院校 | 挪威院校 | 南非院校 | |
| 教育部第二批公布的11个国家部分学校名单 | 教育部第三批公布的12个国家部分学校名单 | |||||||||
一、 基本情况 丹麦的大学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主要由丹麦教育部等政府部门管理。丹麦的普通高等教育分为两部分,一是大学,二是职业学院。 丹麦大学本科教育和职业学院的绝大多数专业用丹麦语授课,大学的研究生教育设有英语授课课程。丹麦的部分大学和职业学院每年也设立用英语授课的专业,招收外国学生,但有名额限制。丹麦国际教育交流与培训中心每年定期发布招收英语授课课程的大学和职业学院及其专业名单。 二、名单 |